关于印发《关于完善知识分子工作联系点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8-15 浏览次数:
雨委办发[2000]59号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知识分子工作联系点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街道工委、乡党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密切领导干部与知识分子的联系,扎实做好我区知识分子工作,现将区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关于完善知识分子工作联系点制度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雨花台区委办公室
     2000年8月28日
    
    
    主题词:知识分子工作 通知
    中共南京市雨花台区委办公室 2000年9月1日印发
     共65份
    
    关于完善知识分子工作联系点制度的暂行规定
    
    根据中央关于"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推心置腹、坦诚相见的态度同知识分子交朋友,使一批优秀的专家凝聚在党的周围,与党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要求,为充分调动我区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密切领导干部与知识分子的联系,拓宽党委、政府联系知识分子的渠道,扎实做好我区知识分子工作,经区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完善我区知识分子工作联系点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 联系范围
    1、 街道(乡)和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单位;
     2、"333工程"培养对象及"三支人才队伍"(区有突出贡献知识分子、中青年科技后备人才、乡村优秀科技人才)。具体联系对象根据人员的变动适时进行调整。
    二、 联系内容
     1、了解联系单位知识分子工作的情况、存在的不足,协助解决知识分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联系单位扎实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2、了解联系对象在科研、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进展情况,会同所在单位协调解决联系对象工作中的困难,帮助他们快出成果、多出成果;
     3、与联系对象交流,听取他们对党委、政府工作的意见,尤其是对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科技工作及知识分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研究和处理;
     4、根据需要邀请相关知识分子参加重要规划和重大经济、科研项目的论证、研讨和咨询;
     5、关心联系对象的思想、学习、生活,督促有关单位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科研进修、健康检查或疗养等,尽力帮助联系对象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6、其他需要联系的内容。
    三、 联系方式
     1、根据分层次划类别管理的原则,区委领导和区知识分子领导小组成员联系街道(乡)和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单位、"333工程"培养对象以及区有突出贡献知识分子;有中青年科技后备人才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2名本单位的中青年科技后备人才;各街道(乡)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2名本街道(乡)的乡村优秀科技人才。
     2、不定期地走访联系单位或联系对象,或约请联系对象交谈,也可由联系对象主动向领导汇报自己的情况。一般每年须联系1~2次,每次联系的内容应作必要的记录。
    3、区委知工办将通过发放调查表、召开知识分子座谈会等形式,了解联系情况,直接听取知识分子的意见和建议。
    
    
    
     区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
     200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