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是党支部领导下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但它是支部组织的重要环节。在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根据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及生产、工作、学习等实际需要划分为若干党小组。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党小组的作用是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团结、教育和管理党员,具体组织和指导党员的日常工作,使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完成支部布置的任务,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支部的决议得到贯彻执行。不编党小组的党支部,其党员的组织生活、学习等活动由支部书记直接组织。 一、党小组长的条件 党小组长是党支部开展工作的得力助手,是党的基层工作的骨干。党小组长一般是由本小组党员选举产生,是党小组的负责人,是党小组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在党小组的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党小组长应由有责任感和积极性,有坚强的党性观念,熟悉党的基础知识,为人正直,既坚持原则又善于团结同志,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威信的正式党员来担任。预备党员入党不久,需要进一步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熟悉党内生活,同时本人尚在预备期间没有选举权,也没有被选举权,所以预备党员担任党小组长是不适宜的。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不能担任党小组长。如果党小组长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小组应另选一名党员担任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受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可以继续担任党小组长,如果多数党员有意见,也可以另选党小组长。 二、党小组长的职责 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党小组的任务积极做好党小组的工作。具体讲: (1)经常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党的基本知识,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 (2)召开党小组会议,讨论执行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指导党员活动,经常检查党员的思想、工作及生活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组织生活。 (3)监督检查本组党员完成党小组分配的任务以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4)组织党员做群众工作,向非党群众宣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关心他们的进步,及时反映他们的情绪和要求。 (5)收集党员思想汇报,收缴党费,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本小组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党小组长在工作中还应处理好三个关系: 第一,党小组长同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的关系。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受支部的委托,向党小组传达上级指示、支部决定、布置和检查工作时,他们是代表支部委员会的,与党小组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如果没有受支部委员会的委托,他们在党小组会上发言只能代表个人意见。党小组长在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编在本小组担任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党员以一定的工作,并且要像检查党小组其他党员一样,检查他们完成这些工作的情况。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也应将自己放在普通党员的地位,积极参加党小组活动,主动接受党小组的监督、检查,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全体党员贯彻支部的决议,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二,党小组长同党员的关系。党小组长与党员之间相互关系是平等的。党小组长是由本小组党员选举产生的,他对党小组的工作起着召集作用,有责任组织党员参加本小组的活动,也有权力指导、检查本小组党员的工作、学习情况。每个党员都要支持协助党小组长的工作。党小组长应发扬民主作风,遇事多和党员商量,多征求党员的意见,依靠党员共同搞好党小组的工作。 第三,党小组长与参加小组活动的领导干部的关系。根据党章要求,“每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监督的特殊党员。”正因此,有的小组内有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党员同志参加活动,这些同志往往因工作和会议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党小组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党小组长要消除顾虑,大胆领导,负起责任。同时,党小组活动应制度化,及早通知,提出要求,让担任领导工作的同志也可以安排好工作和会议,按时参加党小组的活动。如果实在不能按时参加,也要做到会前请假,有些重要活动没能参加应及时补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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