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有些以前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至今尚未被吸收入党的同志,现在仍要求入党,是否需要重新写入党申请书? 答:一个同志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已经表明他要求入党的愿望和决心。这种愿望和决心的迫切程度,不取决于写申请的次数多少,主要应看申请人在思想上行动上努力的程度如何。因此,在短时间内如没有遇到特殊情况,不必重新写申请。长时间没有被批准入党的一般也不需要重新申请。 特殊情况指哪些呢?比如,本人变换了工作单位,有必要向新到单位的党组织介绍个人的主要情况、入党愿望和对党的认识等。又比如政治形势有了重大的发展和变化,有必要通过写思想汇报或重新写申请,表明自己的政治态度以及对一些重大理论、政策问题的认识。有的同志提出申请已有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这期间形势、环境以及个人思想情况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如果个人对党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或者有什么问题需要进一步向党组织说明,重新写入党申请书也是必要的。 作为党的组织,在接到一个同志的入党申请书之后,无论这位同志是否具备党员条件,都应该表示热情欢迎,要主动找他谈话,鼓励他进步,并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他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使他早日具备党员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