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慈善募捐工作分两个层面,一是冠名基金募捐,另一是“慈善一日捐”。冠名基金是以有捐赠意愿或愿意定向救助,且认捐资金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而命名的基金,采取“留本捐息”的形式,通过捐赠单位或个人与区慈善协会签订协议,本金仍然归企业或个人所有,按银行存款利息(一般为6%)缴纳。其中,给付资金的80%用于政府各种救助,20%由捐赠单位或个人自行安排定向救助,也可返还在企业内部实行救助。“慈善一日捐”是企业单位捐出一天的利润,个人捐出一天的工资。按照市慈善总会的要求,全区需募集冠名基金1亿元、“慈善一日捐”基金90万元。为切实做好慈善募捐工作,积极构筑企业单位和个人回馈社会、奉献爱心的平台,增强“助残、助学、助医、助孤、助老、助困”的慈善救助能力,使全区困难群体共享发展成果,区民政局精心谋划,扎实推进:一是全面动员部署,营造氛围。召开了全区慈善募捐工作动员会,制作了《携手慈善扶贫济困共创和谐》宣传单页,深入阐明了慈善募捐的意义、内容、原则以及奖励政策,在全区上下进一步提升了慈善事业在改善民生、造福百姓、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程中的基础性、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强化目标管理,严格责任。制定下发了《雨花台区慈善募捐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慈善募捐工作指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及指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分工,层层分解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到人,并重点加强对街道层面慈善募捐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切实推进慈善募捐工作区街纵向联动,部门横向互动。三是突出政策优惠,多重激励。对认捐额达500万元-800万元、8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单位,实际捐息中由捐赠单位自行安排的定向救助金比例相互应提高;所有认捐的企业单位均可享受25%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此外,认捐额达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单位法人,将分别被列为区第二届慈善协会副会长和名誉会长人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