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人才发展财政补助力度。软件企业软件研发人员、管理人员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主动申报纳税人员范畴),从其交纳的上一年度个调税区所得部分中,给予30%的交通房租补贴。同时,每年给予服务外包企业新录用人员每人4500元的培训资金。二是扩充产业发展资金扶持规模。设立三年累计l亿元的区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科技领军人才软件研发项目扶持、软件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软件产业园及孵化园区建设、软件产业宣传推介及招商、中高端软件人才引进。三是建立人才创新激励机制。对在本区申请且获授权并付诸实施的创新成果发明者给予人才创新专项资金奖励,其中发明专利成果每项1200元、实用新型成果每项600元。对认定的软件企业领军人才,可享受区优秀科技人才津贴并吸收为政府咨询顾问,为我区软件产业发展出谋划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