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3)
发布时间:2009-05-02 浏览次数: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注重处理好四个方面关系
孙跃进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是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我局作为全区首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之一,责任重大。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理论创新的一个突出成果,体现了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对发展内涵的深刻理解和科学把握,对发展思路、发展模式的不断探索和创新,对我们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坚持科学发展观已成为我们的重大国策,我就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谈以下几点体会。
  通过学习,我深刻地感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
  1、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发展是硬道理,只有坚持发展,才能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改革是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稳定是推进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是政府第一责任。为此必须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将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发挥大调解的作用,完善春江新城经济适用房小区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于一体的“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由于该小区大多为拆迁户和失地农民,各种因素导致该区群众家庭矛盾多、群体利益诉求问题突出、拆迁下岗等引发的上访事件多,社会稳定隐患大。由于该区很多问题具有共性,易引起群访,影响面大,同时问题处理得好坏及时与否对其他小区及相关人员都有示范效应。将司法行政相关工作延伸到该区,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化解矛盾,将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对处理家庭和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有积极作用。在春江新城试行基础上,将把社区设立“司法行政工作室”这一创新工作,在全区经济适用房小区推开,这也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2、正确处理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一定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者的关系。一定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既大力促进物质文明发展,也大力促进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并努力使它们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协调。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创新形式,积极搭建软件园法制宣传平台,为软件企业提供及时、高效、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同时,深入企业、社区、单位、学校、民工劳务市场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打造民工普法、普法儿童团品牌工作,为广大民工提供前置法律咨询及法律维权服务,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并降低援助门槛,使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儿童团工作步入制度化、长效化管理轨道。
  3、正确处理好经济增长、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发展的关系。经济增长、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发展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经济增长、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社会发展则是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目的和保障,在目前金融风暴的影响下,我们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千名律师、千名司法所长进企业的“双千百日”活动,更好的在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为在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为此,我局组织了调研小组深入街道、企业,以召开企业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驻区企业当前遇到的矛盾的困难。针对收集到的问题,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积极想办法、动脑筋,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化解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类矛盾纠纷30余件,真正做到“保增长,维稳定,促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区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4、正确处理好经济增长、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一定要把保持经济快速增长与合理保护环境、科学利用资源结合起来,把经济发展建立在生态良好循环的基础之上,努力实现经济协调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资源永续利用,环境不断改善,生态良性循环的协调统一,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为此,我们要把普法工作与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做好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群众都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